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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拿豆包不当干粮,税收优惠分公司更具优势!

发布时间:2022-10-20 18:23:36浏览:101来源:仲企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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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文常见的税收优惠如增值税留抵退税、六税两费减半等,分公司可以享受吗?今天做一个简单梳理。

不少人文常见的税收优惠如增值税留抵退税、六税两费减半等,分公司可以享受吗?今天做一个简单梳理。

一、增值税留抵退税

(一)《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八条

(二)《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三)《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

上述(二)、(三)两个政策是在行业或企业规模上做了细化,新增存量退税,且放宽了享受条件。

作为增值税就地缴纳的分公司,只要符合规定,就可以享受。

二、增值税加计抵减

(一)《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可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二)《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可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依据《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上述两法规规定的加计抵减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作为增值税就地缴纳的分公司,只要符合规定,就可以享受。

三、六税两费减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一)分公司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可以直接享受六税两费减半。

(二)分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的,需要看总+分合起来汇算时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只有符合时,分公司才能与总公司同时享受六税两费减半,否则,分公司不能独立享受。

四、残保金减免

《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原则上只要符合上述政策规定就可以享受减免,但极个别地方(比如:宁波)在判断人数时需要由总+分合起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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