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企业被拉进黑名单,往往代表这家企业步入绝境,此时注销成为必然选择,无论置之死地而后生,亦或亲手给企业举办一个体面点的葬礼,注销都是必然程序,那么外资公司如何注销呢?
和普通公司一样,外资公司注销一样需要财产清算。
自清算之日起7天内书面通知企业审批机关、企业主管部门、海关、外汇管理机关、工商登记机关、税务机关和企业开户银行等有关单位,企业有国有资产的,还须通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清算委员会成立之日起10天内,书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申报债权,60天内,至少两次在一种全国性报纸,一种当地省或市级报纸上刊登公告。
第一次公告自清算委员会成立之日起10天内刊登。
在注销登报期满,提交申请注销企业国、地税之后,就可以到工商部门办理公司注销的备案,注销公司营业执照了。
营业执照注销之后,也别忘了注销公司社保、银行账户还有印章等注销。
注销公司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法人章、财务章、财务章、合同章、组织结构代码注销;
2.税控盘、IC卡、未使用发票、已用发票、报税,密码;
3.股东会决议;
4.章程及章程修正案;
5.《工商注销登记申请书》;
6.《清算报告》;
7.近三年的账簿、凭证、报表、纳税申报表、银行对账单;
8.《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