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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错过商标变更比错过商标续展还严重

发布时间:2022-11-09 16:23:15浏览:126来源:仲企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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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根据《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十项商标变更注意事项

1.变更商标注册人名称或者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共同变更所有注册商标。申请人不再使用需要一起变更的注册商标的,可以注销。

2.变更申请需要更正或者更正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发出更正或者更正通知,通知申请人限期更正或者更正。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更正的,国家知识产权局有权放弃或者不批准变更申请。

3.注册商标变更申请批准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发给申请人变更证明。

4.未注册商标申请变更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变更核准后,将向申请人发出准通知书。

5.变更申请被视为放弃或者不予批准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发出放弃或者不予批准的通知。

6.共有商标变更申请批准后,变更证明仅发给代表人。

7.申请人直接以纸质形式办理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将相应文件邮寄给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送达代理机构。

8.申请人质申请的申请人同时申请名下多个商标变更时,只需在原规定提供变更证明文件的基础上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和委托书。申请人应当在变更申请书中注明上述申请文件所在的具体申请,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权限应当包括申请人本次变更申请的所有商标。

9.变更商标代理人仅指申请人提交注册申请后申请变更注册申请的代理人。商标获准注册后,申请变更代理人将失去意义。外国注册人需要接受连续三年被动停止使用撤销案件,撤销成为一般名称注册商标案件,无效宣告案件的有关文件,应当申请变更文件的接收人。

10.案件中的代理人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异议、不予登记复审、驳回登记复审、无效宣告的,应当直接向案件审理部门提交变更代理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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