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标准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五)条:请求属于行政单位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适用法律规定,或者申请人按照行政单位要求提交所有更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审理行政许可申请。
(1)许可证申请报告的申请范围是否与领域许可审批范围一致,危险化学品产品名称是否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产品名称是否符合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包括安全生产工作全体人员安全管理责任规章制度、危险化学品销售管理计划、危险化学品安全制度(包括防火安全、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方法等相关信息)、安全投资保障机制、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隐患调查规章制度、安全风险评估规章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事故管理计划、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等。岗位操作规程的细节是否符合企业经营的具体情况。
(3)公司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督员和特殊工种是否具有合理的安全证书。
(4)营业地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租赁证明文件是否真实可信,营业地是否符合产业发展,产权年限是否确立,租赁关系是否明确。
(5)公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备案。
上海新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原材料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正本一份;
2.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目录正本一份;
3.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督员、特种工种安全资格证或特种作业证复印件一份;
4.营业地房屋产权证明影印件1份;
5.工商局企业营业执照;
6.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申请表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