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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述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账面库存怎么处

发布时间:2023-02-01 10:00:02浏览:287来源:仲企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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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账面库存怎么处理

答:一般纳税人注销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第165号)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那么接下来仲企财税来带大家介绍‘【杨浦代理做账平台】叙述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账面库存怎么处理’来看看就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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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一、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二、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按月申报纳税人)或连续4个季度(按季申报纳税人)累计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如果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前的经营期尚不满12个月或4个季度,则按照月(或季度)平均杨浦代理做账平台销售额估算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累计销售额;

需要明确的是,纳税人是否由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由其自主选择,符合上述规定的纳税人,在2018年5月1日之后仍可继续作为一般纳税人.

提要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二、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杨浦代理做账平台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1.关于一般纳税人杨浦代理做账平台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

2.关于纳税人转登记的办理程序

3.关于转登记前后计税方法的衔接

4.关于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或留抵进项税额的处理

5.关于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销售和购进业务在转登记后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的处理

6.关于转登记纳税人增值税发票开具问题

7.关于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

8.关于税率调整后一般纳税人的开票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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