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场上注册公司即有限公司比较多,但并不是所有的企业的都适合有限公司,比如个人工作室,早餐水果店等可能更适合个体户及个人独资企业,律师事务所可能更适合合伙企业,行业性质不同,选择注销的企业类型也不相同,今天仲企小编给大家讲讲成立合伙企业条件是什么以及注意事项。
一、创办合伙企业应具备的条件:1.在成立人数要求上:合伙企业规定合伙人最少在2人以上,没有最多人数限制,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责任,不允许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人,因此这点和有限公司的有区别。
2.在注册金额上: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合伙人的出资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缴纳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对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3.在企业名称上:该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名称不得使用有限公司、公司等字样,确定其合伙企业名称。该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管理的有关规定。
4.在经营地址上:必要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经营范围
5.有企业的章程: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企业的成立,合伙协议是由各合伙人通过协商,共同决定相互间的权利义务,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以书面形式订立。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二、创办合伙企业应注意事项:
1.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2.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3.合伙企业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共负盈亏,也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