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为优化税务办理环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发布《关于跨省经营企业涉税事项全国通办的通知》,在《通知》中明确4类15项涉税事件将在2017年底基本实现全国通办,为跨省经营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办税服务。
什么是“全国通办”
全国通办是指跨省经营企业在有办税需求时,可采取就近选择原则,就近选择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全国通办的前提,是坚持税收预算级次和收入归属不改变、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不改变。
“全国通办”的4类15项涉税事项
申报纳税办理类:具体包括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报告、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发包出租情况报告、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扣缴报告。
涉税信息报告类:具体内容包括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证明办理类:包括开具个人所得税等完税证明。
优惠备案办理类: 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根据税法规定由总机构统一备案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事项除外)、印花税、车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优惠备案。
“全国通办”减轻纳税人负担
为确保全国通办的顺利实施,税务部门采取“异地受理、内部流转、属地办理、办结反馈”的方式进行税务事项的办理。简言之,纳税人按相关规定携带资料和授权书提出异地税务事项办理申请,受理税务收到资料后,传递到属地税务机关。纳税人如果需要领取办理结果,可以选择申请邮寄或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
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副司长孙玉山说:“涉税事项全国通办是税务部门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减轻纳税人负担的具体体现,更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优化税收环境的重要举措。”
“全国通办”是我国税务史上的一大进步,全国税务通办的实施不仅仅提高了税务部门的办事效率,更重要的是实实在在方便了纳税人,真正做到了惠民,为纳税人提供了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