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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年所得12万元时哪些所得可以不计算在内?

发布时间:2023-05-06 01:06:01浏览:235来源:仲企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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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企财税介绍:企业财务人员在计算12万元年所得时,对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免税所得以及允许在税前扣除的有关所得可以不计算在年所得中,主要包括以下三项: 一、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免税所得 仲企财税介绍,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免税所得主要包括省级人民政府等方面的奖金、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等。

计算年所得12万元时哪些所得可以不计算在内?仲企财税介绍:企业财务人员在计算12万元年所得时,对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免税所得以及允许在税前扣除的有关所得可以不计算在年所得中,主要包括以下三项:

一、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免税所得

仲企财税介绍,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免税所得主要包括省级人民政府等方面的奖金、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等。

二、国家规定可以免税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即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如果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就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缴纳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在计算所得12万元时,从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不计入到年所得中。

三、按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的五险一金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五险一金不计算在年所得中,其中特别强调了单位与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付的部分,因而只要是单位与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五险一金都不作为年所得12万元的计算基数,但对于单位与个人超出国家规定标准支出的部分则仍要并入到年所得中去。

看了仲企财税的详细介绍,各位财务人员在计算时可不要搞混淆了,以免账务对不上或算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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