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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从3月1日起,所有的一般纳税人均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

发布时间:2023-05-19 19:30:01浏览:221来源:仲企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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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 二、扩大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扩大至全部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的登录地址由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并公布。

利好:从3月1日起,所有的一般纳税人均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

提醒:所谓的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就是由手工扫描需要抵扣的纸质发票,升级为由纳税人网上选择确认需要抵扣的增值税发票电子信息。

不要理解为:专票不需要在360日内认证了!

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

二、扩大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扩大至全部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同)后,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出口退税或者代办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的登录地址由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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