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商标续展期过了没办续展怎么办!已注册长宁商标,已经使用好几年了,在市场上反应很好,但是现在因公司一时疏忽大意,未进行到期续展。现在已经过了续展期,我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首先,注册长宁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期满后商标局将予以注销。
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审查后,核发商标续展证明,不再另发商标注册证,原商标注册证与商标续展证明一起使用。所以说,商标续展是有宽限期的,如果在续展期没提出还有6个月的宽限期。
其次,针对您的问题,您最好能先弄清楚商标处于哪个期间。如果您还在宽限期内,您还可以申请续展的,原商标权人请求处理在续展申请之前侵害注册商标的行为,人民法院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应受理。
即使此后的续展申请被核准,对宽展期内提出申请之前发生的侵权行为,原商标权人也无权请求损害赔偿。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或宽展期内的续展申请未获得核准的,则从有效期满之日起,注册商标专用权即消灭。
原商标权人不得以他人侵害注册商标为由请求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