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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1月1日起,对小规模纳税人最高可以减按50%征收6税2费了!

发布时间:2023-07-26 09:40:01浏览:179来源:仲企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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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5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自成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当月起适用减征优惠。要点7 上述优惠政策,优惠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参考一 财税〔2019〕13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规定: 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要点1

6税2费分别是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最高可减征50%。

要点2

享受此优惠必须是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不得享受。

要点3

该项优惠可叠加享受,相当于商店促销中的“折上折”。

比如页岩气资源税原本有减征30%的税收优惠,100元的资源税按照70元征收,如果再叠加上这次50%的减征,企业就只需要缴纳35元资源税了。

要点4

本次减征优惠实行自行申报享受方式,不需额外提交资料。纳税人只要在申报表中勾选是否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选项,系统自动计算减征金额,纳税人确认即可。

要点5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自成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当月起适用减征优惠。

要点6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

要点7

上述优惠政策,优惠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参考一

财税〔2019〕13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规定:

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参考二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关于实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鲁财税〔2019〕6号

各市财政局,省黄三角农高区财政金融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各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税务局: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实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费优惠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各级财税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合规部署,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强化宣传辅导,优化纳税服务,增进办税便利,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取得实效。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情况,对政策执行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报送省财政厅和省税务局。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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