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如何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销项税额:
登录开票系统,点击“报税处理”→“月度统计”,选择发票种类、月份,所属税期应选“本月累计” 如下:
本月含税销售金额(开票金额)= 专普票实际销售金额+专普票实际销项税额
当月销项税合计=“专用发票实际销项税额”+“普通发票实际销项税额” 如下:
进项税额:
尚未抵扣的所有进项发票,包括本期和往期的尚未认证的
上期留抵税额:
“上期留抵税额”可通过“上海国税网上申报系统”查询,如下:通过上面这个进入系统,默认密码123或123456,点“申报表查询与填写” 右侧第一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查看,进入如下找到第13栏第1例,“上期留抵税额”
应交税额=当月销项税合计-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如果金额小于0,则不用交税,就变成“本期留抵税额”了
如果想要提前交税,进项发票就少认证几张,留在下月认证。
发票认证期限:开票日起18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