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企业,股东"身份不同",收益分配"纳税差异"大!税收临港新片区合规很重要!办企业的目的是为了营利,然而,不同的企业类型纳税有差异,不同的股东身份纳税也同样有差异。今天,就来同大家聊一聊,股东“身份不同”,收益分配时纳税有何差异?
举例说明
某某公司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公司股东分别由一家外资企业(股权1500万元)、一家内资企业(股权2000万元)和一名自然人股东(股权1500万元)构成。
2017年公司实现税后利润2000万元,公司决定按股权比例进行利润分配,其中外资企业取得分红600万元、内资企业取得分红800万元、自然人股东取得分红600万元。
那么,对于不同身份的股东在取得分红时,纳税有何差异呢?
一、股东为“外资企业”
根据国家政策,外资企业取得的分红收益540万,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60万元(600*10%)。
政策依据: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四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五)款及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
非居民企业取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所得,应以其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并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股东为“内资企业”
根据国家政策,内资企业从直接投资的企业取得的分红收益免税,直接得到:800万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0。
政策依据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及实施条例八十三条规定,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三、股东为“自然人股东”
根据国家政策,自然人股东从投资的企业取得的分红收益为:480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120万元(600*20%)。
政策依据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通过对以上不同身份股东在取得分红收益时纳税差异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企业在注册时,股东出资的身份不同,对后续的纳税负担有着巨大的影响。
所以公司企业分红时一定要考虑清楚,做好税收临港新片区合规,使利润利益能够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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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税收临港新片区合规?
“税收合规”又称“合理合规”。
即“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合规和安排,尽可能取得合规(Tax Savings)的经济利益。”
税收合规可以解决的问题
1、社保成本大。社保入税后,企业必须全员全额上社保,劳动密集型或者工资基数较大的企业社保成本将加重。
2、法律风险大。金税三期监管严,社保基数和个税基数不统一,稽查风险大,企业可能将面临行政处罚、补缴、滞纳金。
3、企业发票难题。高额提成、返佣、分红、劳务费等企业真实支出无发票入账,企业无法税前列支,买票找票风险大。
4、个人税负高。高管工资、年终奖、季度奖纳税比例高,员工到手少,起不到激励作用。
税收合规可以帮助企业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实现税收利益最大化,降低企业资金成本,优化资金结构,增加股东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