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标许可和转让区别有哪些?随着现如今,商标知产受到了更多的关注,越来越多的企业对于商标的重要性也有了一定的重视,在商标使用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商标转化和许可的相关事宜,很多朋友对于商标许可和转让有什么不同并不是十分了解,这也是让很多人都感到疑惑不解的,下面上海仲企将为大家详细分析商标许可和转让的区别。
注册商标许可和转让的性质是完全不同的。商标许可是不发生商标所有权人的转移,仅仅是商标权人在一定权力范围内将其权利允许他人行使,而被许可人无权转让商标权的。并且在发生侵权时,被许可人一般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提起 诉讼,除非得到权利人的明确授权。商标转让却是将商标持有人掌握的商标权直接转移到受让方,从而使受让方获得商标专用权。
商标许可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有义务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也有义务确保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同时,被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时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对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但是并没有规定合同效力因备案而受影响,所以即使不报备案该合同依然具备合法效力。
但是转让注册商标权有所不同。不仅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受让人应当确保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而且需要双方共同向商标局以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的形式提出申请。尤其需要注意,转让注册商标是在商标局核准并公告后,受让人从公告之日才享有。也就是说,如果转让注册商标权的合同不经过行政审批和公告,就不会产生针对第三人的任何法律效力,可能在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可能会有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商标许可和转让不同的地方,若是对于商标转让和商标许可还存在其他疑惑,欢迎咨询上海仲企的客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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