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很多公司注册以后,因为各种原因不想经营了,想公司注销。
但是呢,公司注销又太麻烦,费时费力还费钱,所以很多人就放着不管了,不经营,不报税,也不注销.............
但是各位老板你们有所不知,如果真的放着不管也不行,税务就会被列异常,工商吊销执照,股东法人啊都进入工商税务黑名单。
一旦进入工商黑名单那三年之内都不能在投资。
税务不管多长时间只要你不解决前一个公司的问题,那么现在的公司在税务都不能办理任何业务的。
不是说现在有个什么简易注销吗?但是要注意了,简易注销只针对从成立公司到要注销公司时未经营,税务没有报道的公司。
这些情况都不能走简易注销:
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2、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4、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
5、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6、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你真的符合简易注销的情况,那么接着往下看↓↓
一、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做简易注销公示
(1)登录企业信用信息网
进行登录,两个登录方式任选
(2)点击企业信息公告
信息公告界面
(3)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
简易注册公示提交后会显示此信息
二、带着所需材料到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手续
注销公告发布45日后,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未提出异议的,企业可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4、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意
有一种特殊情况,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产的,有关企业清算组、企业管理人可持人民法院中介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被强制清算人或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不需要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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