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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商标驳回和商标不予受理有什么区别?

发布时间:2024-08-10 07:16:23浏览:149来源:仲企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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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要了解商标申请流程,是因为商标驳回和商标不予受理是分别发生在商标申请的不同阶段的。商标驳回是指商标在注册的过程中,经过商标局实质审查后,认为该枚申请注册的商标有不能通过的理由,就会将其驳回。商标申请不予受理则是因为申请人提交的商标申请文书不全或不符合相关规定才不予受理的。而商标被驳回,商标局会下发商标驳回通知书。商标被驳回是不退还申请费用的。

普陀商标驳回和普陀商标不予受理都是普陀商标申请过程中的常见情况,只是因为申请人商标知识贮备不充分,对商标申请的细节不甚了解,因此两种情况无论遭遇哪一个,都容易自乱阵脚,手忙脚乱。在此仲企小编也提醒各位,若遇到不尽责的免费商标代理服务很可能无法保证质量,当事人除了支付正常的注册成本外,还可能要付出更多的金钱和时间的负面成本。申请者遇到免费商标注册的午餐需要慎重对待,以免因小失大,“吃不了兜着走”。

商标申请人了解并分清这两个概念十分重要,而要理清二者的区别,我们首先要了解:

商标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商标申请流程主要分为:

1、提交申请阶段:把商标申请文书上报商标局;

2、商标局审查阶段:形式审查通过→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实质审查;

3、核准注册阶段:实质审查通过→初审公告->异议期→核准注册。

之所以要了解商标申请流程,是因为商标驳回和商标不予受理是分别发生在商标申请的不同阶段的。商标不予受理是商标形式审查的结果,而商标驳回则是商标实质审查的结果,两者不可同日而语。

什么是商标驳回?

商标驳回是指商标在注册的过程中,经过商标局实质审查后,认为该枚申请注册的商标有不能通过的理由,就会将其驳回。

商标被驳回的原因有很多:

由于中国现在商标注册量大,目前最常见的理由是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在先申请或注册的商标在近似或相同的商品/服务选项上构成近似或相同,因此不与核准注册。

此外,也会因为违反了商标法的禁注条例,如缺乏显著性、商标是行业通用名称、县级以上行政地名、商标名称容易产生不良影响等。

什么是商标申请不予受理?

商标申请不予受理是在注册过程中,商标局在对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时,认为该商标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因而不受理该申请、不下发受理通知书的情况。

导致申请不予受理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申请书有问题的

1、申请书以纸质方式提出,未打字或印刷的。

2、申请文件缺少申请书、商标图样、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的。

3、申请书未使用中文的,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未附送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申请人、代理机构或翻译公司公章的。

4、未按要求填写申请书而无法确定申请人名称地址的。

5、申请书上为填写商品项目名称的。

6、未按要求使用正确申请书式的;擅自修改申请书格式的。

7、申请书上申请人名字、签章或签字、所附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不同的。

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1、商标图样不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2、声明以三维标志、声音标志、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不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3、声明申请注册集体商标,未提交商标使用管理规则、集体组织成员名单的。

4、声明申请注册证明商标,未提交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证明其或其委托机构有监督能力的证明文件。

5、声明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未同时提交填写有共同申请人名称并由其盖章或签字的附页,或提交了附页但未声明是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

6、申请人为国内自然人,未提交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申请文件。

其他方面存在问题的

1、境外公证未同时附送认证文件的。

2、未向商标局缴纳规费的。

3、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但申请人期满未补正或不按照要求补正的。

二者有何区别?

综上所述可知,商标驳回与商标申请不予受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之处。不同之处主要是:

原因不同

商标被驳回是因为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在先申请或注册原则”及违反禁注条例,商标局才驳回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申请不予受理则是因为申请人提交的商标申请文书不全或不符合相关规定才不予受理的。

审查对象不同

商标被驳回是因为其本身不满足核准注册的条件,因此审核对象只有商标本身。

商标申请不予受理主要还是因为申请材料存在问题,只属于形式审查阶段,审查对象只是商标申请文书和商标形式。

下发文书不同

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件后,商标局主要发出三种通知书: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与不予受理通知书。而商标被驳回,商标局会下发商标驳回通知书。

退费政策不同

缴纳相关费用是商标受理流程的最后一个环节。商标被驳回是不退还申请费用的。而因申请手续不齐备、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而不予受理的,尚未收取受理商标注册费。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不予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并未扣除相应费用。

遭遇其一应该如何补救?

遭遇商标被驳回

按照法律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驳回后,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申请。

因此,遭遇商标驳回,首先应分析被驳回的原因,是因为你申请的商标和别人的在先商标构成近似还是商标缺乏显著性,或者不良影响。其次可根据分析结果选择进行驳回复审,或者修改商标设计方案重新申报。

遭遇商标申请不予受理

既然是形式审查不能通过,申请人可按规定修改并重新填写申请文件及缴纳费用,等待进一步审查即可。如果经进一步审查后基本符合规定但需要补正的,商标局也会通知你继续予以补正。

商标不予受理和商标驳回虽然直接后果类似——商标局不同程度地“拒绝”了你的商标申请,但我们必须分清的是,一个是只接受了形式审查,不代表商标本身不能注册,需要补正的是申请材料的部分,而另一个是已经审查了商标本身,不予授权,只有通过驳回复审来争取确权。在面对两种不同情况时,申请人要能够分清概念,该怎么救济就及时选择适当的救济方式。因此,把商标申请交给仲企专业的代理人去做,不仅能提高效率节省金钱,还能避免少走很多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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