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11月认定的高新企业,在19年汇算清缴时必须要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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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11月认定的高新企业,在19年汇算清缴时必须要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吗?报表该怎么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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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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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五条,管理事项及征管要求。4.企业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而在2016年1月1日以后未及时享受该项税收优惠的,可以追溯享受并履行备案手续,追溯期限最长为3年。

由此可见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而在2016年1月1日以后未及时享受该项税收优惠的,可在汇算清缴期后三年内追溯享受并履行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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