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及会计准则对于关联交易的规定。全资子公司上交给母公司的净利润是否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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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想跟您咨询以下问题1、全资子公司上交给母公司的净利润是否要交税?2、A为母公司,有两个全资子公司B和C,B和C之间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吗?3、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除了正常交税之外,还会因为关联交易而产生其他的什么税吗?4、企业所得税法对于关联交易是怎么规定的?5、会计准则对于关联交易是怎么规定的?

补充:

6、全资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的交易怎么核算收入、成本和利润?

专业顾问回答

赵润
赵润服务年限:5评价: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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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

2.同受一方控制的子公司之间属于关联方关系,他们之间的交易为关联方交易。所以B与C之间的交易为关联方交易。

3.主要是交联企业之间的交易价格要符合公平的市场交易价格,否则税务是有权调整的。

4.企业所得税法中所称关联方的定义: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 施条例》(**令第512号)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一)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

(二)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

(三)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5.(一)该企业的母公司。

(二)该企业的子公司。

(三)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四)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五)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六)该企业的合营企业。

(七)该企业的联营企业。

(八)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九)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十)该企业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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