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想跟您咨询以下问题1、全资子公司上交给母公司的净利润是否要交税?2、A为母公司,有两个全资子公司B和C,B和C之间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吗?3、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除了正常交税之外,还会因为关联交易而产生其他的什么税吗?4、企业所得税法对于关联交易是怎么规定的?5、会计准则对于关联交易是怎么规定的?
6、全资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的交易怎么核算收入、成本和利润?
您好!
1.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
2.同受一方控制的子公司之间属于关联方关系,他们之间的交易为关联方交易。所以B与C之间的交易为关联方交易。
3.主要是交联企业之间的交易价格要符合公平的市场交易价格,否则税务是有权调整的。
4.企业所得税法中所称关联方的定义: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 施条例》(**令第512号)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一)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
(二)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
(三)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5.(一)该企业的母公司。
(二)该企业的子公司。
(三)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四)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五)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六)该企业的合营企业。
(七)该企业的联营企业。
(八)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九)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十)该企业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