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进项抵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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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属生物制品制造行业,是一般纳税人,以前所有产品都按17%交增值税,因进项少税负过高,近期刚申请为简易征收一般纳税人按3%交增值税,因公司除生产生物制品外,还生产相关的非生物制品,请问现在我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是都按3%交增值税,还是将生物制品类产品和非生物制品类产品分別按3%和17%交增值税?若分类按不同税率交税,还能抵扣进项吗?若能抵扣进项,又如何确定进项抵扣额?希望解答时能提供相应的政策依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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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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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物制品可以实行简易征收,非生物制品应执行17%税率,不同税率的产品应当分开核算。

2、实行简易征收产品,所取得的进项税,不能进行抵扣;实行一般计税方法的产品,所取得的进项税,可以进行抵扣;如果某些进项税共同用于所有产品,应按销售收入比例进行分配。

参见文件:《关于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20号的文件规定,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选择简易办法按照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营改增,财税36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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