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科技成果鉴定和新产品鉴定,两者有什么共同点和不同点,为什么要进行鉴定,如何进行鉴定的申请。
1、科技成果的定义
一般地讲,科技成果是指人们在认识自然与改造自然活动中,经过实验研究、设计试制或调查考察后,所得到的经过鉴定的,具有学术意义或实用价值的创造性结果。根据目前科技进步奖评审、奖励范围,科技成果分类大致分为:1)科学理论研究成果 2)应用技术研究成果 3)科技管理成果、标准、计量和科技情报方面的成果。
按照国家科技部《关于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管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精神,凡属科技成果,都必须同时具备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价值(或学术意义)三个特点,缺一不可。科技成果的新颖性就新在它是同类科技领域内为前所没有的、不是公知公用的东西。先进性是指科技成果的技术水平(原理、结构、效果)或学术水平必须是先进的。确定一项科技成果是否具有先进性,需用该项成果与此前的同类成果的学术水平或技术水平进行比较。证明该项成果具有突出的特点和明显的进步。
2、新产品的定义
新产品是指在一定的地域内,第一次生产和销售的,在原理、用途、性能、结构、材料、技术指标等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比老产品有显著改进、提高或独创的产品。新产品应具备下列一个以上的特点:(1)具有新的原理、构思或设计;(2)采用了新材料,使产品的性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3)产品结构有明显的改进;(4)扩大了产品的适用范围。
不论哪类新产品,除具有一般产品的特征之外,还具有以下特征:(1)创新性。新产品往往具有新的原理、新的构思和设计、由新的材料和新的元器件构成,具有新的性能、用途等创新或改进内容。(2)先进性。新产品必须在技术上先进,性能、质量、能耗等技术经济指标要比老产品有明显的提高。(3)继承性。任何发明创造或新产品,都是在以往知识积累的基础上孕育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