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首先要去公证处对法定代表人已经死亡的进行公证,然后准备以下手续:
1、《企业法人普陀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4、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
5、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普陀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一、企业法人申请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二)主管部门对企业变更登记的批复文件;
(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五)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二、企业法人申请住所和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二)租房协议及房产证复印件;
(三)主管部门对企业变更登记的批复文件;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五)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三、企业法人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二)主管部门对新法定代表人的任免文件;
(三)新法定代表人的审查证明;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五)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四、企业法人申请注册资金的变更,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二)主管部门同意变更的文件;
(三)验资报告(国有企业还应提交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登记表);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五)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五、企业法人实有资金比原注册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20%时,应持资金信用证明或者验资证明,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六、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经营范围,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报告;
(二)原执照正副本;
(三)经营范围涉及有关许可证的,提交许可证复印件;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七、企业法人申请延长经营期限,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二)主管部门同意变更的文件;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五)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八、企业法人申请变更主管部门,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注册申请书》;
(二)主管部门变更的文件及新主管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九、企业法人在异地(跨原登记主管机关管辖地)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十、登记主管机关应当给予申请变更登记或者不予核准变更登记的决定。
答:您好,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后以什么作为抵扣和徐汇记账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徐汇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1、2,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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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第28条:第二十八条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徐汇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徐汇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您好,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后可以挂失缴罚款之后,以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徐汇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和《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做抵扣和徐汇记账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1、2,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您好,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后以什么作为抵扣和徐汇记账凭证的问题。
发票丢失后需要先去税局交发票丢失的罚款,然后凭丢失发票完税证明和发票复印件作为抵扣,发票复印件为徐汇记账凭证即可。
如果您有更多疑问,欢迎咨询上海市仲企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您好!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徐汇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徐汇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