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下的房产,不管是否超过2年,均无免增值税的政策,只有个人销售房产才有这方面的政策。
一般纳税人销售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5%计征增值税,应纳税额=房价÷1.05×5%
印花税按照产权转移书据,万分之五缴纳。
企业所得税,房价÷1.05部分作为收入,不动产的购置原价作为成本,差额作为利润计入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购买房屋,需要支付契税。
相关文件规定: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和上海市之外的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