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免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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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建筑业。有个工程项目总金额17万,我分两个季度给对方开普通发票,每季度开8.5万。没有其他的收入项目。因季度收入不足9万,是不是就不用交增值税了?就能达到合理合规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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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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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降低开票方的税负,但下游企业取得普通发票无法抵扣进项。

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季度收入不超9万元,可以享受免税政策,问题所述操作方式,有利于享受该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文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但需注意,贵公司的收入确认、发票开具必须符合规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分期收款等可以分开开具发票的情形,人为推迟发票开具时间,存在税务风险。

此外,部分事项即使一次性确认收入,仍可以分摊到月享受免税政策。具体为: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其他个人采取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预收租金收入,可在预收款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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