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地说,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只要是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所购销的货物其实都是含税的货款。因此在计算收入时都要把增值税剔除,即:
价税合计/1.17=不含税价款, (就是含税货款中剔除增值税)
不含税价款*17%=增值税 (销项税或进项税) (购入时是进项税,销售时是销项税)
购入:10000/1.17=不含税货款8547.01
8547.01*17%=增值税(进项税)1452.99
销售:15000/1.17=不含税销售额12820.51
12820.51*17%=增值税(销项税)2179.49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2179.49-进项税1452.99=726.5
如果按你所说货款减去税金,即不含税价款。比如进货,就是用:
含税价10000-进项税1452.99=不含税价款8547.01.
即增值税计算公式为:价税合计10000/1.17*17%=增值税(进项税)1452.99
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
购入时,虽然不分开进项税,但是也是含税的。只是因为规模小,国家规定不让抵扣进项税。
因此要将价税合计全部记入存货。比如上例中购入10000,全部记到存货成本中,不剔除增值税,因为国家不允许小规模纳税人抵扣进项税。
销售时,按3%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即:
价税合计/1.03=不含税销售额,(就是含税货款中剔除增值税)
不含税销售额*3%=应交增值税。
比如上例中销售15000。即:
15000/1.03=不含税销售额14563.11
不含税销售额14563.11*3%=应交增值税436.89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中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售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