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建造的宿舍楼,收到的专票,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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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自行建造的宿舍楼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我看罗老师讲的有句话是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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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成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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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是指,企业内部设置的供职工使用的食堂、浴室、理发室、宿舍、幼儿园等福利设施及其设备、物品或者以福利、奖励、津贴等形式发给职工的个人物品。

免费或优待,带有补贴性,消费的形式是满足广大职工的共同需要,每个职工都有平等的使用权利,集体成员符合条件人人享有的一种利益。

核心是满足本组织成员的需要,依据有关规定,在本组织范围内实施或者通过社会服务机构举办的、供雇员集体享用的福利性设施和服务。

免费给职工住不能抵扣;如果向职工出租,租金收入缴纳增值税了,可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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