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过期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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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我司一家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由于对方本身业务人员的原因,导致该票据超过180天认证期,我司拒绝接受发票,2015年未报账付款。至2016年,我司与供应商之间商讨付款事宜。由于财务规定,跨年度发票是不能报账列支的。请问对方有什么好的解决方法吗?对方能够就同一事项在今年再开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我司吗?需要履行哪些流程,需要到税务局出具什么证明吗?请老师指导正确合规的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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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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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的业务,客户已经开具发票,只是未及时交付贵公司认证抵扣,不能够重复开具发票,否则对方会重复交税,且有虚开发票的嫌疑。

建议按以下方式操作:

1、企业所得税

贵公司2015年未报账付款,即未计入2015年的成本费用项目,贵公司可以作为以前年度应扣未扣的支出,重新申报2015年度的企业所得税,调减201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该项目涉及专项报告,手续比较复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2012第15号)第六条。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 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2、增值税

由于发票已过期未能认证抵扣,贵公司可以尝试按照客观原因导致发票过期申请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文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二、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

……

(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可按照本公告附件《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逾期抵扣手续。

由于逾期抵扣操作起来相对复杂,且不一定能够成功抵扣,贵公司可以和客户协商,进项税额抵扣损失由对方承担,通过后续的折扣等方式给予贵公司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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