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偿给对方干工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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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我家是建筑装饰公司,如果有个装修工程是无偿给对方干的,也就说只有成本没有收入,这种情况可以吗?税务上有没有什么要求

补充:

那再请问老师,也就是说虽然我们无偿的没有收入,但是也要交税对吧,可是根据什么金额交呢,账务上怎么处理呢,是不是就该挂应收账款了呢

专业顾问回答

赵乔兵
赵乔兵服务年限:5评价: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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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根据 《财税 2016 36号文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原则上来看,这种情况要视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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