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营业范围的收入,如何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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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现在有一项收入,不在营业执照的范围内。

问:如果这项收入是偶然情况,该怎么处理开票,如果收入不是偶然,成了长期情况,是否一定要增加公司的营业执照范围?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分别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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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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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问题:对于不经常发生的经营收入有两种操作方式,一是自行开具发票,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在税控系统中增加行税率或项目;二是凭借相关合同等资料,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不是自行开具发票的必然条件。如果一项偶然发生的经营收入,成为公司的常规经营项目,应当到工商登记机关增项或变更经营范围。

第二个问题: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按销售收入乘以增值税的名义税率17%(销项税额)或13%(规定的税目)扣除进货时上一道环节缴纳的增值税(进项税金)后缴纳增值税(应纳税额)的。

小规模纳税人是按销售收入后乘以征收率(此地不叫税率)3%后缴纳增值税的。

一般纳税人的17%是名义税率,实际税负应该扣除进项税金后计算,商业一般在3%左右。

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是实际税负,就是按销售收入的3%计算。

问题是一般纳税人要抵扣前道环节的增值税,凭具就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1、小规模纳税人不能自己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到税务局去代开,当场缴纳3%的增值税。

2、因为小规模纳税人只缴了3%的税金,所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只能是3%,下道环节的一般纳税人也只能抵扣3%。

3、3%的普通发票和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两者到底有什么区别,对于购货方区别在于下道环节可以抵扣3%的税金。对于销售方区别在于在税务局开票时直接征收税款到月度申报是扣除和月度申报时再缴纳税款,只是时间上有点提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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