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按以下方式操作:
1、对争议的问题进行分析,提供对企业方有利的证据、资料,与税务机关做进一步沟通;
2、自身无法解决时,寻求外部专业机构寻找解决方法;
3、上述方式均不凑效,根据自身情况选择:
1)企业妥协,按税务机关的要求操作;
2)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权利。
行政复议是根据程序申请上一级税务机关解决税务争议,行政诉讼是以诉讼的方式让法院对税务争议进行裁决。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制度,是在行政诉讼之前进行的。而行政诉讼是司法救济,由人民法院作出诉讼裁决,是最终的解决办法。
以上分析仅供参考,具体需结合贵司实际采取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