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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当一般纳税人,我想当“小人”,真好,税负降了!

发布时间:2022-07-15 03:30:01浏览:98来源:仲企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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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当一般纳税人,我想转为“小人” 1、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五条: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本次允许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范围,不再限于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纳税人,包括销售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

对于难以取得进项抵扣的一般纳税人来讲,每个月最痛苦的就是向供货商要进项专票抵扣,因为若是取得不了进项专票,意味着就是全额增值税负16%或者10%或者6%。

因此好多一般纳税人公司都想转为小规模,2019年,小规模减税红包可谓是铺天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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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第一条: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3、 适用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差额后的销售额未超过免税标准的,免征增值税。

我不想当一般纳税人,我想转为“小人”

1、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五条: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2、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2019-01-28致全省增值税纳税人的一封信:二、如果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可以选择转登记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如果办理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可在2019年度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本次允许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范围,不再限于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纳税人,包括销售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

需要您注意的是,2019年选择转登记的,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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