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是个重要的东西,一旦出错,就可能导致一系列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在开发票的时候,大家总是小心翼翼,仔细核对,但是越紧张的事情往往越容易出错,一不留神,发票盖章就出了问题。
最近,就有人在微信公众号留言问发票盖章不清晰怎么办,能不能重新盖这样的问题,那么到底能不能重新盖章呢?有没有补救方法呢?下面带你一起学习一下。
首先,税务对发票盖章的规定是这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 )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所以说,按照要求是企业开出的增值税发票遵循“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只允许加盖一个发票专用章。
但是人哪有不出错的呢,而稍微盖的不清晰就退回重开什么的,也未免太过浪费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所以这时候就有人想问能不能在发票上重盖一个或者补盖一个呢?
对于发票章没盖清晰能不能在旁边补盖的问题,不同地方给出了不同的答案。
比如说上海国税,对于网友的疑问,给出的答案是“可以”。而泰安国税和宁波国税则指出盖章出现两个,不给予认证,也就是说不能补盖,需要重新再开发票。
当然小编在这里要提出的是,这种可以补盖,仅限于你前面盖的章不够清晰,而所盖印章的种类、盖章的位置、正反都没有问题的前提下。
还需要保证你补盖的印章并不会跟原来盖的重叠,也不会遮挡增值税发票上的其他内容。而那种原章不够清晰就在旁边的位置加盖一个而导致部分重叠的情况是绝对错误的!
需要注意,补盖这种处理措施严格来说是并不符合处理规范的,所以接收方在收到有带有两个发票章的发票是可以要求你方退回重开的。
在目前这种税管制度极具严格的时代下,企业对外来发票的审核也越来越谨慎,毕竟哪家企业都不愿意因为发票出问题而被税局盯上。所以,各位会计在开发票时一定要仔细、小心,防范于未然总是比出事后补救要有用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