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将有限黄浦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
一、所需材料
1、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签署的《黄浦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有限公司股东会关于变更公司类型的决议;
3、**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4、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上次验资报告以及原章程(包括以前章程修正案、
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议纪要)复印件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载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8、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变更程序
根据我国《公司法》,有限黄浦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的程序为:
首先,董事会拟定公司变更方案。
《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董事会的职责之一即为制定、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其次,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变更方案。
公司组织形式变更事关股东的利益和责任,最终决定权在股东会。《公司法》第四十七条第九款规定,股东会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占公司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三,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除公司组织形式变更外,公司的诸多事项如资本、章程等也因此变更,所以公司应当依法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