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公司的发展,加入公司的伙伴越来越多,新租了一个更大的办公室,打算搬过去,但是现在老板就要注意了,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静安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否则可能会面临工商部门的罚款。
那么公司静安变更住所的,应当提交哪些材料,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下面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
首先,老板应该注意公司静安变更住所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其次,各位老板还需要注意以下这些注意事项: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3、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除此之外,各位老板还要注意,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