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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企业雇佣临时工工资巨变!

发布时间:2023-03-02 09:10:57浏览:281来源:仲企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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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税定了,自2018年10月起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除这个好消息外,雇佣的临时工工资也要变化了,快来看!对于部分自由职业者,尤其是企业雇佣的临时工来说,无疑是比个税起征点上调还要利好的一件喜事!企业需要按照“工资薪金”给临时工发放报酬,同时需要帮临时工代扣代缴社保以及个税。

马上10月了,距离5000元的实施时间,还有最后2天,提醒各位:个税改革,亮点不止起征点!被经常雇佣的临时工,恭喜了!工资正式大变,政策越来越好了。

一、个税改革,企业雇佣临时工工资大变!

新个税定了,自2018年10月起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除这个好消息外,雇佣的临时工工资也要变化了,快来看!

个税改革,亮点不止起征点!

新个税法公布以后很多人的关注点都集中在起征点调至5000元的免征额上,而忽视了下面这条重要的信息:新个税法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对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仍采用分类征税方式。

划重点:新个税法将“劳动报酬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适用同工资薪金一样标准的超额累进税率。

这一变化代表着以后不管是你朝九晚五勤勤恳恳工作拿到手的工资,还是趁闲暇做兼职赚的外快,都将一视同仁,交税的时候不再有差别。

对于部分自由职业者,尤其是企业雇佣的临时工来说,无疑是比个税起征点上调还要利好的一件喜事!

二、经常被雇佣的临时工,恭喜了!

我国税改前的个税征税方式以分类税制为主,劳动报酬和工资薪金虽然都是劳动性收入,但适用的税率不同,应纳税额的计算方式也不同。

举个简单的栗子:同样是收入10000元,小王是按工资所得交税,小赵是按劳动报酬所得交税

小王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社保费)*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0000-340)*20%-555=677

税后收入=10000-677=9323

小赵应纳税额=劳动报酬所得*(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0000-2000)*20%-0=1600

税后收入=10000-1600=8400

通过以上例子可以看出,劳动报酬所得交的税远高于工资薪金所得。

三、临时工申报个税、缴纳社保,会计处理,了解一下!

情况1:与临时工存在聘用关系

若临时工与企业:

1、存在实际雇佣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

2、 按月定期支付报酬。

企业需要按照“工资薪金”给临时工发放报酬,同时需要帮临时工代扣代缴社保以及个税。

账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举例说明:

公司的保洁、保安人员,虽然这个岗位人员变动性很大,但是如果公司平时就固定存在这个岗位,并且员工参加单位的考勤、服从单位的规章制度管理,那么这种情况就属于存在实际雇佣关系并且有一定连续性,应该按照工资薪金处理,并且需要给这些员工缴纳社保,当然如果这些员工已经其他单位交过一份了,就不需要再重复交纳。

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应作为工资薪金,准予在税前扣除。企业雇佣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也属于企业任职或者受雇员工范畴。

情况2:与临时工不存在聘用关系

如果临时工与企业:

1、不存在实际雇佣关系;

2、没有与单位签订有期限的劳动合同;

3、只是提供偶尔或按次提供的劳务,并按次支付报酬。

这种情况就应该按照劳务费处理。

劳务费虽然也是人工费用,但是和工资薪酬分开。劳务费的金额是不作为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的基数的。接受劳务的企业不需要为提供劳务的人提供社保。

这类员工提供劳务需要去税局代开劳务发票,企业凭劳务发票入账,个人所得税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

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劳务费

贷:银行存款

四、给会计人的7点提醒

会计人需要重新学习个税!

1、10月开始就要开始按照新的免征额进行扣缴个税。

这是个好消息,无数中国人等待的时间点来了,18年10月1日开始就可以按照5000免征额扣缴个税了!

那9月份工资就是按照5000吗?

答:只要是在10月1日之后发放的工资就可以按照5000免征额了,是不是掐指一算,没几天就可以享受这次盛宴了啊!

2、个税汇算清缴全面来袭!

居民个人年度终了后需要补税或者退税的,按照规定办理汇算清缴。

什么意思?因为这一次改革之后按照年度来计算个税了,单位都是先给你预缴每个月,但是每个人需要每年进行汇算清缴。

3、何时汇算清缴啊?

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这一项安排非常好,既考虑了很多企业5.31之前都去忙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了,哪有时间给每个人进行个税申报啊!

6.30之前个人汇算清缴的话,大家的年终奖基本都发完毕了,计算的时候要把你们的年终奖也一起计算了!

4、以后的工资计算肯定比现在复杂!

以后个税不会像现在这么简单了,要考虑员工的专项扣除,项目实在太多,需要大家重新学习的地方很多。

比如子女教育怎么扣除?

咱们大胆设想,什么样的子女教育可以扣除?今年我50岁了,儿子20岁了,但是他在大学上学一分钱不赚,能不能扣除?

小孩子上幼儿园、托儿所能不能扣除?

现在的孩子上的学校差异巨大,学费差异巨大,相信到时候会设置一定的限额比如每年2万,低于2万的,按照实际,高于的按照限额。

看到这里,很多会计都会有很多疑问,哎,这些工作以后都需要企业去核实?

咱们会计要变成鉴证专家啦!

看到这里,私立幼儿园的老板要哭了,没有办学资质的的话,你开不出正规发票,可能导致家长无法抵税。

5、以后税务将成为各种信息集中营!

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的身份、银行账户信息。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以后这些部门必须要把接口交换给税务,以后再偷税,将会风险巨大!

尤其是银行账户信息,央行、金融监管机构协助税务调查纳税人银行信息成为义务了!

什么虚开发票资金回流可能将遭受重创!

6、一个人一个税号,个人税号时代到来!

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终于来了,这一次个税改革之后个税监管力度非常大了!怎么说呢?

以后只要别人给你代扣过个税,无论是工资、劳务、特许权、稿酬等,都将税务统计下来,年末你需要去汇算清缴!

所以,以后记得,身份证一定不能外借,否则可能导致导致年度总金额超过之前预缴,需要补税!

7、经常雇佣临时工的恭喜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现在改成了只要年度收入不超过6万元是免税的!平时雇佣的农民工兄弟,你们和他们是劳务关系的话,你们支付他们的劳务报酬,只要不超过年6万,他们是免税的。即使你们按月给他们预缴了,他们还可以在第二年6.30之后可以申请退税!

以后企业的税务合规思路要彻底改变了,不能再去冒着社保风险去走发工资的形式了!

但是也会有人问,他们不愿意去申请啊?

这不是问题,第一如果是你们经常合作的临时工,代扣方可以协助他们。更何况退税这事情,以后相信会越来越顺畅。农民工兄弟不容易,退税他们也会去积极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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