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上海某公司开业以来一直很顺利,前不久要进行投标,但是发现公司在经营异常名录里。经查询,该公司是因为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有误,而被列入经营异常“黑名单”。
原来该公司其实早已收到检查报告,但是当时接收报告的财务人员并不重视,没有及时对企业年报错误信息进行修改,被工商部门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并对外公示。
按照相关规定,对于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将会被处以罚款,还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银行贷款等工作中会受到限制或无法正常经营,面临经济和信用的双重损失。
造成【企业失信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
1、企业信用意识较弱,风险防范能力低;
2、企业缺乏信用风险管理机制,信用风险管理权责不清;
3、企业人员素质不高,缺乏信用风险管理知识;
4、会计制度存在漏洞,财务报表缺乏真实性。
为了加强信用监管,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于2014年2月上线运行。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许可审批、年度报告、行政处罚、抽查结果、经营异常状态等信息。对目标用户来讲,通过平台可以对企业信用进行综合评价,进而为决策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所以,如果一个企业有不良的污点,被登记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里,那么未来该企业发展时必有障碍。
那么,企业如何加强信用风险意识呢?
1、建立信用评估体系,强化客户管理;
2、建立债权保障机制,规范操作,做到合规合法;
3、建立债款管理和回收机制,加强企业财税制度管理;
4、建立企业信用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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