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宝山代理记账,我就要长期零申报!那请问你前几天有没有看过这个新闻:长期零负申报的10家珠宝公司,在变更法定代表人后,大肆虚开发票,涉案金额高达70亿元!
他们咋被发现的?这帮自以为聪明的犯罪团伙,完全低估了金税三期的自动对比和预警能力,更没把税务、公安、银行的联合办案放在眼里,这不,很快就落网了!长期零负申报的企业哪儿有那么容易“起死回生”啊!!!
那何为长期?
通常情况下,税务机关认定半年以上为长期,具体也看各地方的规定。但是超过两年,绝对会被锁定,将面临工商总局和税务总局的联合提醒。
税务局为何会盯上长期零申报企业?
其实这个道理很简单,长期零申报表示企业长期没有收入来源,那么企业的存续是不会长久的。虽说企业所得税是赚钱了才缴的,但增值税可是雁过拔毛,不管赚或赔,只要发生业务往来,就要报增值税。所以这些零申报的企业,是根本无经营业务的。
如果有运营,即使没有业务,也有员工薪资、办公室租金、水电费等基本支出,长此以往,赔本赚吆喝的事儿谁要做?如果还有人坚持,那不是有毅力,那是有猫腻。
如果根本没有实际运营,只是空头公司、僵尸企业,那么…当然是被清理。今年6月,两部门的联合发文,说的就是这一类企业。又不年报、又不缴税,这不是挤占社会资源、加大监管难度嘛!
长期零申报带来的后果:
1、税务机关将纳税人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纳税评估,在评估过程中发现其存在隐瞒收入、虚开发票等行为,要求其补缴当期税款与滞纳金,并可按规定对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移送稽查;
2、纳税人为走逃户的,按规定纳入重大失信名单并对外公告,同时利用系统核查“受票方”,核查其是否存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发票、恶意串通等情况,并按照规定进行查处,同时将走逃户纳税人直接评定为D级纳税人,承担D级纳税人后果;
3、对长期零申报且持有发票的纳税人,发票降版降量。同时可以按规定要求纳税人定期前往税务机关对发票的使用进行核查;
4、税务机关通过核查,可以按照相关规定采用成本费用公式核定纳税人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