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及以下的企业
计算方法:年应交企业所得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10%
应交企业所得税额=200000*10%=20000(元)
(二)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30万元的企业
计算方法:应交企业所得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17.5%
应交企业所得税额=200001*17.5%=35000.18(元)(三)其实文件规定的意思是把全年利润平均分成12份,9份(即前9个月)按20%计算,3份(即10-12月)按10%计算,综合平均后是17.5%的税负。
(四)基本的计算公式为:
应交企业所得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9/12*20%+年应纳税所得额*3/12*50%*20%=年应纳税所得额*17.5%。
扩展资料:
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税收中的小型微利企业的概念和与小微企业略有不同,主要包括三个标准,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符合这三个标准的才是税收上说的小型微利企业。
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