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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补贴延长至2024年10月31日

发布时间:2024-01-08 18:29:07浏览:163来源:仲企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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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充分享受以训稳岗培训补贴和临时性岗位补贴政策,实现应培尽培、应享尽享,经商市财政局同意,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将48号文的政策执行期由2024年5月6日至7月31日调整为2024年5月6日至9月30日。以训稳岗和临时性岗位补贴申请时间截止2024年8月31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精准支持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工作的补充通知

京人社能字〔2020〕89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京政办发〔2020〕15号)等文件精神,应对疫情防控常态化新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精准支持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岗位,4月26日,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精准支持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工作的通知》(京人社能字〔2020〕48号,以下简称“48号文”),按照文件要求,各区于5月6日至5月27日分四批确定了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名单。为保证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充分享受以训稳岗培训补贴和临时性岗位补贴政策,实现应培尽培、应享尽享,经商市财政局同意,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将48号文的政策执行期由“2024年5月6日至7月31日”调整为“2024年5月6日至9月30日”。

二、将48号文的补贴申请时间截止日由2024年8月31日调整为2024年10月31日。

三、各区要履行审核拨付和监管的主体责任,做好企业培训和经费申报工作的指导服务,提高审核工作效率,保质保量推进工作。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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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精准支持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工作的补充通知

京人社能字〔2020〕48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上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审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发展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15号)精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新形势,精准支持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主要内容

(一)申请条件

1.符合本市和区域城市功能定位的科技创新、城市运行保障、生活性服务业等重点行业中小微参保企业;

2.受疫情影响,2024年2-4月生产经营收入同比下降80%(含)以上。

(二)补贴标准

5月6日至7月31日,每名职工参加培训时长累计不低于20课时的,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以训稳岗补贴,在此基础上每增加20课时,补贴金额增加500元,培训补贴最高不超过120课时3000元,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列支;每名参加失业保险职工按照154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临时性岗位补贴,从本市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三)申请流程

各区政府、上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条件对企业进行认定,并将企业名单按行业分别报市科委、市经信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商务局等相关市级部门确认后,于5月6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条件的企业参照《关于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培训和补贴申报,参保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按程序审核后将补贴拨付至企业。

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开展职工培训的同时,可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法人办事”或“就业超市”-“临时性岗位补贴”提出申请(http://rsj.beijing.gov.cn)。在线做出相关承诺,并申报企业和相关人员信息,将申请材料提交参保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区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后,提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审核情况进行汇总,将临时性岗位补贴资金按照社保基金缴拨流程拨付至申请企业。

以训稳岗和临时性岗位补贴申请时间截止2024年8月31日。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上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局要充分认识精准支持重点中小微企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二)优化经办服务。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上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要遵循“一网通核”原则,强化信息共享,提高经办服务质量和效率。落实补贴申报程序,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网上申报。

(三)严格监督管理。各区要履行企业认定、审核拨付和监管的主体责任,做好经费申报工作的指导服务,严防冒领、骗取现象。

(四)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推动信息公开,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扩大政策知晓度,大力宣传解读最新政策,使企业了解办理程序。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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