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商标“撞衫”好尴尬,肿么破
我们一直都在说,自贸区商标保护要趁早,要尽快,才能防止被别人抢注。但是,如果刚好两个人(公司)都提交了一模一样的自贸区商标注册申请会怎么样呢? 这种情况,虽然只是一个小概率事件,由于每天都有大量新的商标申请涌向商标局,因此,即便是小概率,相同商标申请同天撞车的情况却也不少。

商标局又是怎么解决这种情况的呢?
依据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若均无使用证据或证据无效的,则采用抽签的方式决定谁的申请有效。
所以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商标局首先会要求双方(或多方)在规定的时间里提交有效的在先使用商标证据。通过这些证据,来判定谁能获得商标申请资格。
如果双方都提供不了在先使用商标的证据,或者压根就没有提交,那就要进入下一个流程——协商。双方(或者多方)商量好商标归谁,然后以书面协议的形式告诉商标局,由此决定谁能获得商标申请资格。
如果协商还不行,那就只剩下一个办法——抽签,尽人事,听天命,把商标申请资格的归属权交给“上天”。
建议:一旦遇到商标申请相同的情况,双方都不采取任何动作的情况下,自然过完前两个环节需要的时间至少是两个月。商标局安排抽签工作则一般是每年上、下半年各一次,一旦错过可能就要再等半年。
因此,遇到商标申请相同的情况时,最好是在前两个环节的时间内尽快解决,尽量避免拖到最后的商标抽签。
无论是提交证据还是协商,其实都是申请人之间的一个博弈,谁处理得更专业,谁就更有机会胜出。
因此,还是建议大家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尽早联系专业的代理机构以获取知识上的支持,为自己的胜率加码。
我国每年的商标申请数都处于一个持续增长的过程中,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已注册商标量越多,后申请商标近似的几率越大。所以,在确定好商标名字之后,一定是越早申请越好。免得出现商标同日申请的相同情况。导致付出心血的商标只能够靠证据或是运气来决定是否能够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