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有时难免会因为发票开具错误、退货、折让,导致开具红字发票,今天小编就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红字发票常见的疑难问题及解决建议。
1.什么情况下申请红字发票信息表
只有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且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部分退回及销售折让,才可开具红字发票。
目前普通发票、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无须开具红字信息表,在开票系统中可直接开具红字发票,只有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信息表。
2.专票已申报抵扣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暂依《信息表》所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3.专票未申报抵扣但无法退回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由购买方填开《信息表》,填开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4.尚未交付/专票全部退回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填开时应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信息。
5.红字发票信息表填写错误处理:
(1)纳税人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填开错误,未上传的,可直接在开票系统中作废,无需至大厅处理。
(2)纳税人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填开错误,上传成功,且尚未使用的,可到税务局申请撤销。
6.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一张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不可分两张及两张以上开具红字发票。
7.红字专用发票不需要认证
8.原蓝字发票带有销货清单如何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
可将清单上的商品汇总成一行或多行,只要申请单总金额、税额与需要红冲的商品总金额、税额一致即可。
若当地税务机关有要求,则需按税局要求填写申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