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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公司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延期报税?

发布时间:2024-06-29 07:36:01浏览:103来源:仲企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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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边长宁仲企财税为您详细介绍下在什么情况下能够延期报税: 1、按照税收征管法第31条的明文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或税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的综合税款。但纳税人假如有特殊的困难,难以按期缴纳税款的,能够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经批准以后,能够延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缴纳。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能够参照税收征管法的第31第2款的批准权限,审批纳税人延伸申报纳税的申请。

长宁公司在什么情况下能够延期报税呢?申报纳税能够延期吗?当然是能够的,延期申报纳税是有法可依的。下边长宁仲企财税为您详细介绍下在什么情况下能够延期报税:

1、按照税收征管法第31条的明文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或税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的综合税款。换句话说,无特殊的状况,纳税人一定要按规定的限期进行纳税申报,要不然后果严重。

但纳税人假如有特殊的困难,难以按期缴纳税款的,能够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经批准以后,能够延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缴纳。

2、按照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41条的明文规定,纳税人存在下列状况之一,属于征管法中的特殊困难:

(1)遇到不可抗力因素,给纳税人带来巨大损失,正常的经营活动收到较大的影响。

(2)当期的货币资金在给员工缴纳公司和社保费用以后,不能满足缴纳税款的金额。

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能够参照税收征管法的第31第2款的批准权限,审批纳税人延伸申报纳税的申请。

3、国税总局关于延期缴纳税款的相关通知也是有明文规定,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41条中纳税人“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经批准能够延期缴纳税款。在这条明文规定中的“当期货币资金”是指纳税人在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之日的资金余额,不包括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企业不可动用的资金;“应付职工工资”是当期计提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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