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位为个人负担的通讯费实报实销部分,它的二级科目应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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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单位为个人负担的通讯费实报实销部分,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但它的二级科目应是什么呢?有资料说,通讯费未列入福利费范围,不能计入福利费;而为个人负担的非实报实销部分,可并入工资征收个人所得税。【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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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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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在应付职工薪酬下增设明细科目通讯费等。从税理上来讲,不论是现金发放还是实报实销部分,均应并入工资薪金总额计征个人所得税。各地方对于通讯费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有所不同,应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确定具体执行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职工薪酬的范围

职工薪酬是企业因职工提供服务而支付或放弃的所有对价,企业在确定应当作为职工薪酬进行确认和计量的项目时,需要综合考虑,确保企业人工成本核算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职工薪酬准则规定的职工薪酬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是指按照构成工资总额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等。

(二)职工福利费,主要包括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以及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

(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四)住房公积金,。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六)非货币性福利。

(七)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八)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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