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接待税务检查,必然会付出额外的成本,可能包括:经济成本、管理成本、精力成本、人力成本、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
最后,税务稽查会导致不确定性税务风险。税收政策十分复杂、企业经营业务十分复杂,稽查中双方的博弈也十分复杂,都会导致稽查中的税务风险不能确定。
实务中,总会出现一些税务专员处理与处罚错误的情况。仅就这些已知的错误情况而言,如果纳税人未能正确维权,也就会导致其额外的经济损失。
可以简单理解为,一旦你被查,就可能会被错查,而错查就代表额外的风险与损失。
综合以上四点,我们可以得到一个结论,应对税务稽查的第一条,就是降低被稽查的风险。市场竞争已经让企业疲于奔命,再被稽查介入有,就更加焦头烂额了。
当然,这个风险是不可能降为零的,也不可能完全为纳税人所操控,它只能是一个概率,高一点或者低一点。
相对于企业的数量,稽查局的人手一般来说是不足的。我国的税收征收成本从世界范围来看,本来就已经属于偏高的水平,要想再不计成本加强稽查局的人手是不太可能的事。所以从税务机关角度看,如何选择检查对象,就成为一件很重要的事。
另一方面,我国税务稽查还面临着“以查促征”的要求,即通过稽查来增加税收收入。虽然税务总局对“以查促征”这个词的使用还十分谨慎,但各地税务机关却把这个词作为稽查的重要目标挂在口头和文件之中。这就要求每一次税务稽查,尽量做到能够查得出问题,能够增加补税、滞纳金与罚款的金额。
所以,选案时就必须选择那些确有偷漏税嫌疑的企业,有所侧重地展开稽查。
二三十年前,刚参加工作时,税务机关的稽查有查增补税的,也有查减退税的。但最近十多年,稽查时,被查得退税的情况几乎没听说了,更愿意把这一现象理解为选案的功劳。
这种现象的一个副作用是,经有效的选案之后,被查企业几乎没有不偷漏税的,如果没有查到问题,只能说明力度不够。于是产生一种错觉,所有企业都经不起检查。在复杂的税法与业务面前,硬要挑出可以产生补税、滞纳金、罚款的骨头,并非一件不可能的事,的确哪个企业都经不起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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