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2023年版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规定:“一、对《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明细表》(A20101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20103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23年版)》(B100000)的表单样式和填报说明进行修订。
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优惠明细表》(A201020)填报说明进行修订。
三、本公告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2023年7月开始使用的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表是有变化。之所以此时要对预缴申报表进行修改,主要是近期有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频出,如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社区家庭服务收入减按9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
本次修改申报表主要变动的涉及5张表单:
一、修改了适用查账征收的纳税人预缴企业所得税使用的附表《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明细表》(A20101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20103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23年版)》(B100000)的部分内容及填报说明。
1.《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明细表》(a201010)
一是简并填报;二是在原表“(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项目下,增加两个“其中”项内容;三是在原表第23行“(四)其他”项目下,增加两项内容;四是在原表第33行“(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项目下,增加1个“其中”项内容“。
2.《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201030)
在原表第28行“二十八、其他”项目下,增加两项内容。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23年版)》(b100000)
一是在原表“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项目下,增加两个“其中”项内容;二是将原表第8行至第17行顺延调整为第10行至第19行;三是对享受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减征或免征政策的税收优惠栏次进行修改;四是增加第21行“本期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
二、同时对不涉及表单样式调整的申报表填报说明进行修订。
1.对《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优惠明细表》(a201020)的填报说明进行修改,增补最新文件依据,明确相关填报要求。
2.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4行“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填报口径。
3.2023年发布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免征企业所得税、取得铁路债券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等延续或新出台税收优惠政策,由于不涉及表样调整,仅对上述政策涉及表单相应行次的填报说明进行修改。
以上对申报表的修改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实行按月预缴的居民企业,从2023年6月份申报所属期开始使用修订后的纳税申报表;实行按季预缴的居民企业,从2023年第2季度申报所属期开始使用修订后的纳税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