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如果境外方是企业,则:
增值税的规定: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规定,
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
(一)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因此,根据一般原则,该测试费的购买方即贵公司在境内,因此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
同时,在一般原则下还有特殊判定原则。36号文件还规定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因此,该检测费完全在境外发生,则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注意,在增值税中,“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概念,并无明确解释,个人理解是境外方未派人在境内提供服务,应属于完全发生在境外的服务。
根据36号文件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因此,检测费完全在境外发生,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则不需要在境内计征增值税,贵公司也不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劳务发生地在境内的,属于在境内提供劳务所得,应在境内计征企业所得税。检测费发生地在境外,则在境内不需计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