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旅行社为一般纳税人,当月为甲公司提供旅游服务共收取费用15万元,同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等合计10万元。现甲公司要求旅行社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问,同样的业务,旅行社要想与过去营业税时获利不变,需要提价多少?(假设甲公司和旅行社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根据“36号文”附件二规定,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门票费等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你如果全额向购入服务方开具专用发票,那就是采用一般计税方式。在增值税模式下,要想保证利润与营业税模式相同,需要做深入细致测算,有以下几个关键点要考虑;一是计税方式;二是税率问题;三是如选择一般计税方式,要充分考虑进项税问题,也就是有多少费用或支出能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保证购入价格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