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客户生产产品,近期又签订了VMI协议,即产品生产后,入我公司库房,客户需要时我方运输给客户,(离客户很近)。报价里面包含了仓储服务费,但价格没有区分产品价格和仓储服务。现在不确定,是生产完产品入我公司库房就开票,还是待客户叫货后开票。如果入库房就开票,和客户订单一致,管理方便,也不耽误客户付款。只是风险其实没有完全转移给对方,不知道是否可以开票?如果等对方叫货在开票,发票日期错后,对方回款错后,管理也不方便。(公司没有ERP系统)所以请问,正确应该如何操作,多谢.
如果我是您们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话,我会要求尽可能提早开具发票。至于什么时间开具,我认为既不是您们产品入库的时间,也不是对方叫货的时候,而是根据双方合同或协议约定结算时间开具发票。因为您提到可能早开发票就能早一点收到款,既然这样为什么不在合同或协议约定可以开票结算的第一时间开具发票呢?
至于您说的管理,我认为与加速资金周转或减少应收账款坏账损失相比,都是小事。其实,您们可以这样管理:开具发票收款时,不要在会计上确认收入,而是在发货时才确认收入。根据增值税的规定,合同约定的收款时间产生纳税义务,先开发票的以开发票时间产生纳税义务。也就是增值税可以按照开票时间确认,而收入可以按照发货时间(您说的风险没有完全转移)。二者只是在时间上有差异,最终结果没有任何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