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符合增值税零税率或者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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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子公司有跟香港母公司签订合同,子公司负责所有的营运操作,即是通过电话,或者邮件安排国外人士在境外或者境内的一些租车活动,工作内容跟呼叫中心类似;母公司支付子公司的所有营运成本,另外子公司代为支付一部分供应商费用,按照代付的金额再支付10%的服务费。我想问一下母公司支付给我们的营运成本以及这个10%的服务费是否可以申请零税率或者免税。另外因为零税率或者免税是不是只适合一般纳税人?

专业顾问回答

冯晴晴
冯晴晴服务年限:6评价:4.9

高级会计师向TA咨询

您好:

这些服务都是在境内发生的,一定不是出口,没有理由申请零税率和免税。零税率只适合一般纳税人,免税适合一般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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