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个税生产经营所得,补交以前年度土地使用税可否在当期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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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个人独资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每月按生产所得申报个税,今年税务稽查补交了前两年的土地使用税,这种费用可以在补交的当期在税前扣除吗?适用于未来适用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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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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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小企业会计准则

第八十八条

小企业对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前款所称会计政策,是指小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前期差错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应用会计估计错误等。未来适用法,是指将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应用于变更日及以后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或者在会计差错发生或发现的当期更正差错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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