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28日生效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自贸区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规定了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申请自贸区资质证书的,经审核净资产和注册人员等指标满足自贸区资质标准要求的,可以直接进行证书变更。那么,建筑资质平移程序你了解过吗?
建筑资质平移需要的程序:
一、资产重组的方式
根据资质管理规定,一般都是走全资子公司的形式,进行资质吸收、合并。也就是说子公司与总公司的控股情况,全资公司走资产重组的方式,非全资子公司的事先进行股权方面的变更、交易,目的是确认企业资质平移涉及的细节问题很多。
二、吸收合并
1、企业吸收合并,即一个企业吸收另一个企业,被吸收企业已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并提出资质证书注销申请,新企业申请继承原有企业建筑资质的;
2、企业新设合并,即有建筑资质的几家企业,合并重新组为一个新企业,原企业办理了工商注销并申请吸收资质的。
3、企业合并(吸收并及新设合并),被吸收企业或短期内无法办理工商注销登记的,在提出对应建筑资质注销申请后,合并后企业可取的有效期1年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完成工商登记的,可按规定换发有效期5年的建筑资质证书;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资质证书将作废,企业相关资质按将做重新核定。